多虑了!足协新规致球迷对苏超等赛事恐慌,回应:苏超是文旅活动
足协又出来“现眼”了!这回不是输比赛,也不是央媒不转播国足比赛,而是足协突然推出的一个新规,引发热议。
近日,足协发布了《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试行)》的新规。
岂料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球迷们担忧此新规是足协插手干预“苏超”“赣超”等城市业余联赛的前兆,觉得足协“手伸得过长”,以此新规介入,或将对如火如荼,热度火爆的“苏超”等业余联赛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害!
不得不说,如今的足协可谓难堪,对中超、中甲、中乙被管得票房惨淡、欠薪遍地,民间联赛却靠社区老板掏盒饭钱、球员周末请假踢比赛,硬是把看台塞满。
过去五年,足协旗下职业队解散名单能拉两页纸,民间联赛却从十支队扩到五十支,企业愿意投钱是因为没人伸手卡脖子。
文件里写着“赛事备案费、球员注册费、商业分成”,金额没标,但参照以往,备案一次够民间俱乐部付半年场地租金。
更微妙的是,足协要求所有城市联赛数据接入他们的系统,以后招商就得走足协账户,企业想直接给球队打钱要先交管理费。这一招在2019年业余联赛试过,结果三十家俱乐部跑了二十家。
针对此事,有网友认为,我觉得足协的权限是只能管理他的会员单位,不是会员单位的比赛如“苏超”他没有权利管理的,是越权。
有网友感慨,我们希望看到纯粹的足球运动,足球运动可以做成全链条的产业,但不能完全商业化,急攻近利是行不通的。苏超、村超等民间足球运动拉动了当地的旅游经济,主导方是文旅主管部门,让喜欢足球运动的老百姓可以参与进来。没有足协参与的民间足球,反而做得风声水起,值得我们去反思。
- 其实,可以肯定的是,足协根本不具备这样的权力!
行业协会从性质上讲,是民间自发形成的自愿性组织。行业里的人以及相关机构,都有加入或者不加入的自由。这类协会既没有法律层面的强制权力,也不具备行政和执法上的约束效力。
像曲协,它对郭德纲和德云社就没有管理的权限。作协也是一样,你独自在家创作,之后拿去发表、出版,作协都无法限制你,它不能阻止非作协成员出版自己的作品。舞蹈家协会同样不能阻拦非协会成员跳舞、参加演出。所有的行业协会都不拥有法律强制力,它们只能借助呼吁、号召、提倡这些手段,去施加影响、推动相关事情的进展,这是它们仅有的行事方式。
而且,新规本身也界定和限制了对“苏超”“赣超”等城市业余联赛的约束力!
《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试行)》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社会足球赛事活动,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举办的各级各类群众性足球赛事活动的统称”,但第3条又同时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各类社会足球赛事活动,中国足协会员单位及其注册管理单位应依据属地原则制定相关制度规定”。
显然,此次新规只适用于中国足协举办的群众性足球赛事!
而“苏超”“赣超”等城市业余联赛并非中国足协所举办,而且即使“苏超”“赣超”由各地方足协所举办,但各地方足协与中国足协的关系并非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新规对各地方足协并没有多大的约束力,各地方足协完全可以自行“相关制度规定”!
也就是说,这次足协发文,和苏超、赣超之类的活动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球迷们和吃瓜群众大可放心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